对于化工生产来说,在某些场合存在爆炸的危险,因此在这些地点所用的仪表应符合相应的防爆规定。
1、防爆标记
防爆标记一般用EX表示,如是欧洲电工标准委员会(CENELEC)的标准,则为EEX。
2、防爆型式
我国国家标准规定防爆型式有8种,即隔爆型“d"增安型“e",本安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无火花型“n"和特殊型“S"。
电动仪表中,主要采用隔爆型“d"和本安型“i"
隔爆又称耐压防爆,它把能点燃爆炸性混和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向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即隔爆型仪表内部是可能发生爆炸的,所以,隔爆型仪表在没有*切断电源之前,禁止随意打开表盖,否则可能引起爆炸。
本安型仪表通过限制电气参数使在正常或规定故障状态下产后的火花和能量,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3、爆炸危险场所:
我国对爆炸场所危险分为二类:I类场所是YR气体;II类场所为易燃灰尘。
I类场所又分为:
0区:爆炸性气体连续出现或长期存在。
1区:正常运行时可能产生爆炸性气体。
2区:正常时不可能产生或仅暂时存在爆炸性气体。
4、爆炸级别:
爆炸级别分法按两个标准:一是按最小点燃电流比;二是按较大试验安间隙。
1)按最小点燃电流比,大多数工业国家把各种爆炸性混合物分为两大类,在非矿用的II类中,按最小点燃电流比(指该物质的点燃电流和甲烷点燃电流之比)分为三个爆炸级别,IIC级别最高,要求最小点燃电流比小于0.45,IIB次之0.45至0.8之间,IIAZD,大于0.8。
2)按较大试验安间隙
由于变送器壳体内产生的火花,电弧及危险温度所引起的爆炸性是通过变送器各部件之间的接洽面间隙向壳体外部传爆的,间隙越小,越不容易向外传爆,同样,不同的爆炸性混合物对传爆间隙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我国划分标准如下:
IIC:较大试验安间隙小于0.5mm
IIB:0.5-0.9mm
IIA:小于0.9mm
5、温度组别:
不同爆炸性气体的自燃温度不一样,我国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自燃温度分为:
T1 450 < T T2 135 ~ 200
T2 300 ~ 450 T2 100 ~ 1350
T3 200 ~ 300 T2 85 ~ 100